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为按期完成此次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单科成绩及复审分数线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复审分数线 |
执业 药师 |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一) | 120分 | 72分 |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二) | 120分 | 72分 |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20分 | 72分 | |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120分 | 72分 |
二、复审时间
2019年1月2-4日工作日。因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较多,我们采取按资格复审编号分时段组织资格复审,请参加复审的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审。
复审编号1800001-180065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复审编号1800651-180130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复审编号1801301-180190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 复审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服务大厅(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
四、 资格复审范围
2018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滚动考试规定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复审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五、 复审所需手续
㈠ 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下载请点击“《重庆市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doc》”)
㈡ 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㈢ 参加免考2科的考生,还需按照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要求,提供免考条件中指定的证明材料原件。
㈣ 由单位为员工集中办理资格复审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理复审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复审资料要求不变。
㈤ 考生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其余复审资料要求不变。
六、复审注意事项
㈠ 请参加复审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参加复审,复审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 为提高复审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资格复审编号,复审编号查询请点击后面红字“资格复审编号查询”。
㈢ 请复审考生务必按规定时段参加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资格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㈣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复审咨询电话
(023)12333 88152245 88152247 86868835
重庆市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
姓 名 | 张 三 | 学 历 | 本科 | 所学专业 | 制药工程 | ||
毕业时间 | 2010年7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2010年7月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联系电话 | XXXXXX | 资格复审编号 | 在复审通知中查询 | ||||
工作单位 | XX单位 | ||||||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盖章) 20XX年 XX 月 XX 日 | 复核结果:1、合格 □ 2、不合格 □ 其中:取消上一年度考试成绩 □ 取消全部考试成绩 □ 不合格原因: ① 专业工作年限不够 □ ② 学历不符合要求 □ ③ 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 □ ④ 不符合免试条件 □ ⑤ 提供假学历、假证明材料 □ ⑥ 其他 □ 复审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复审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5、委托他人为其办理复审的,需代理人身份证号及代理人签字。
考生身份证号:
考生签字: 考生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