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1.会员制交易所的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行使的权利有:
审定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则和修改方案
选举和更换会员理事审议批准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
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期货交易所注册资金
决定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事项
决定期货交易所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2.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
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该召开临时的会员大会
会员理事不足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人数的2/3
1/3以上会员联名提议
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3.会员大会由理事长主持在会议前10天通知会员,只有2/3以上会员参加才有效,结束10日内大会的全部文件报告给证监会
理事会每一届任期3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
4.理事会行使下列的职权
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制定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章和修改的草案提交会员大会审定
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和交易所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方案交会员大会通过
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会员的接纳和退出违规行为的处分期货交易所的变更名字住所和营业场所
审议章程和交易规章的细则和方法。结算担保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准备金总经理提出的规划和年度工作报道。对外的投资计划
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章的遵守。
组织期货交易所年度的财务汇集报告审计工作。
5.理事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其中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证监会委派。
6.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由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通过。理事长不兼任总经理。
7.理事长的职权:
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日常的工作。
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8.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前10天通知所有的理事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该召开理事会
1/3的理事联名提议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
中国证监会提议
理事会2/3以上理事出席才有效,1/2表决通过采有效
会议结束后10天内将会议决议报告证监会
9.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个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证监会任免总经理每一届任期3年,连任不过两届
总经理是期货交易所法定代表人当然理事
总经理的职权:
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
支持期货交易所的日常工作
根据章程和交易规章制定有关细则和办法
决定结算单保金的使用
拟定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
实施经批准的期货交易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批准期货交易所对外投资计划
拟定期货交易所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拟定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决定期货交易所机构设置方案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员
决定期货交易所员工的工资和奖惩
10.期货交易所任免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在决定之内起10日内向证监会报告
第二节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1.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所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利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道
决定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会议结束后10日内将文件报到中国证监会
3.期货交易所设董事会,每一届任期3年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的权利
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拟定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则和修改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督促总经理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情况
4.期货交易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由中国证监会提名董事会通过,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日常工作
2.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结束10日内文件报告给中国证监会。
5.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个。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总经理行使下面权利:
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
6.期货交易所设监事会每届任期3年。监事会成员不的少于3人,监事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
监事会行使下列权利:
检查期货交易所财务
监督期货交易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
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会议在10日内报告给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