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新版教材已经上市,目前大家最为关心的就是:2018版消防工程师教材究竟发生哪些变化?新版教材与新版《规范》的变化到底有哪些?为了帮助考生快速了解掌握2018新版消防教材变化以及《规范》内容,掌握消防考试重点,特将新版教材(三个科目)分别与一消考试相关《规范》进行了汇总并对比分析,供各位考生参考。
耐火等级
5.1.3A 除木结构建筑外,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5.1.8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建筑层数
5.3.1A 独立建造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2m,不应大于54m;独立建造的三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应超过2 层。
平面布置
5.4.4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 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 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3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4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5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5.4.4A 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料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或所在楼层位置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3.1A 条的规定;
2.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6.2.2条的规定。(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5.4.4B 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应设置在地下一层,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 人。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时,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 人。
疏散楼梯
5.5.13A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宜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不能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宜在 32m 以上部分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各层连廊应直接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室外避难场地连通。
非消防电梯设置
5.5.14 公共建筑内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电梯候梯厅,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老年人照料设施内的非消防电梯应采取防烟措施,当火灾情况下需用于辅助人员疏散时,该电梯及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有关消防电梯及其设置的要求。
避难间
5.5.24A 3 层及 3 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 (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 1 间避难间;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12㎡ ,避难间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4条的规定。
建筑保温
6.7.4A 除本规范第 6.7.3 条规定的情况外,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内、外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 A级的保温材料:
1.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2.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大于 5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消防电梯
7.3.1 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 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
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 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 10m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7.3.5 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0㎡,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 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使用面积尚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8 条和第 6.4.3 条的规定;
消火栓设置场所
新增了老年人照料设施。
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
8.3.4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适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 1500 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 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 5000 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 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 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的办公建筑等;
4 藏书量超过50 万册的图书馆;
5 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
6 总建筑面积大于 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消防供配电
10.2.7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 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0L/s 的厂房(仓库);
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 座位数超过 1500 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4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应急照明
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 1.0 lx;
2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 3.0 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 10.0 lx;
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11.0.4 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活动场所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商店、体育馆和丁、戊类厂房(库房)应采用单层木结构建筑。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虽然新教材已出版,但新教材部分内容仍沿用旧版《规范》内容,没有完全体现局部修改后的规范,在这里给广大学员做个对比和提示。在备考时多学习帮考网课程。总体来说《案例》2018版教材大都采用新版《规范》。
1.案例全书所采用《建规》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并未采用我们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7。所以同学们要注意,关于新版建规所增加内容为“老年人照料设施”这部分内容,建议有时间的同学下载阅读。没时间的看看本文附录按照帮考网网络课程学习即可。此部分内容不排除在案例分析题目中出到“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小题目。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施行日期:2018年4月1日。新教材采用的是新规范。新实施的规范不排除在案例中出相关小题。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GB 50084-2017 ) 施行日期:2018年1月1日。新教材采用的是新规范。由于这个规范是2018年开始实施,所以涉及到这部分的案例要重视。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施行日期:2018年1月1日。新教材采用的是新规范。这里一直是案例喜欢考的点。
5.《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施行日期2018年8月1日。新教材用的这个需要关注下,从过往看案例涉及到这部分的内容不多。
近三年案例分析格局保持不变(1)3+2+1格局不变;( 2)3道消防设施,2道建筑防火,1道安全管理(本部分内容实际布局原则是三选一,即从案例分析教材的后三篇安全评估、安全管理、火灾分析中出一道题目)。需要注意的是不排除在案例小问中出涉及到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小题。附录为总结出来的案例可能考的涉及到“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