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定价理论概述
1.期货定价的两种假说
(1)持有成本假说
持有成本假说是早期的商品期货定价理论,也称持有成本理论,是由Kaldor(1939)、Working(1949)和Telser(1958)提出的,认为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的差(即持有成本)由三部分组成:融资利息,仓储费用和收益
(2)风险溢价假说。
风险溢价假说从投机者的角度分析期货价格,将期货看做与股票一样的风险资产,将风险-收益法则应用在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上,它是由Houthakker(1968)和Dusak(1973)提出的,认为期货价格等于现货价格的预期值加上风险溢价。
2.远期定价和期货定价的差异
当标的资产价格与利率高度正相关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略高于远期合约的理论价格。当标的资产价格与利率高度负相关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远期合约的理论价格略高于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
有效期仅为几个月的远期合约与期货合约之间的理论价格差异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只有当合约期限很长时,两者之间才会出现较大的差别。
实际运用中,引起两者价格差异的因素有很多,如税收、交易成本和保证金等。另外,期货合约对方违约风险大大低于远期合约,流动性大大高于远期合约,这些都会导致两者价格出现差别。